问: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问: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视各地法院要求递交资料。

问: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问: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

2、收集、提供证据;

3、申请回避;

4、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

5、进行辩论;

6、提起反诉;

7、请求调解;

8、自行和解;

9、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提起上诉。

问: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

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问:怎样提交证据

 原告起诉时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据有以下七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问:如何进行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内容,必须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抓住关键进行答复和辩驳,并提交有关的证据。

问:传票有何法律效力

1、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

2、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3、被告和必须共同诉讼的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以上规定所称的审判人员是指本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的回避,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

问:什么时候提出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问: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级人民法院批准。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2、当事人临时提出申请回避;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