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不得抹零,金额不一致将拒收发票。
2、开票单位须与结算收款单位一致,名称不一致将拒收发票,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名称变更通知单加盖变更后公司公章。
3、发票打印完整,不出边框,内容齐全,加盖清晰的发票专用章。
4、记账联和抵扣联必须一起提交,缺少任意一联将拒收发票。
5、开票项目:服务费、咨询费、咨询服务费、商务咨询费、信息咨询费、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优先开服务费,咨询费。
6、开票信息:
名称: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7MA0017UP7W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中国瑞达大厦7层F708房间
电话:5665800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账号:695822205
7、结算流程:每月18日提交发票,超过发票提交日期的,将不再收取发票,未结算金额与下月结算款项发票一起提交;18日前提交的的发票款项,将于当月20日-28日付款到公司对公账户中。
8、票据不合法规需重新提交,最终发放款项时间会根据当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9、以上结算方式仅针对借贷宝的催收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