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司结算规范及流程

1、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不得抹零,金额不一致将拒收发票。

2、开票单位须与结算收款单位一致,名称不一致将拒收发票,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名称变更通知单加盖变更后公司公章。

3、发票打印完整,不出边框,内容齐全,加盖清晰的发票专用章。

4、记账联和抵扣联必须一起提交,缺少任意一联将拒收发票。

5、开票项目:服务费、咨询费、咨询服务费、商务咨询费、信息咨询费、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优先开服务费,咨询费。

6、开票信息:

名称: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7MA0017UP7W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中国瑞达大厦7层F708房间

电话:5665800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账号:695822205

7、结算流程:每月18日提交发票,超过发票提交日期的,将不再收取发票,未结算金额与下月结算款项发票一起提交;18日前提交的的发票款项,将于当月20日-28日根据催收公司管理员对每个员工设置的留存比例进行发放,留存部分奖金付款到公司借贷宝企业版账户中,其余按照员工的奖金比例发放到员工的借贷宝账号中。

8、票据不合法规需重新提交,最终发放款项时间会根据当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9、以上结算方式仅针对借贷宝的催收工单。